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

蕭宏慈爭議 / 拍打宣傳療效 北市衛局罰5萬 / 又被罰 限7天內離境

中國作家蕭宏慈來台宣傳拍打功,由於拍打功是民俗調理,不得宣稱療效,台北市衛生局昨天決定依違反醫療法開罰五萬元。

沒有取得工作證

此外,勞委會職訓局外勞許可組代理組長陳瑞嘉表示,十二日中午才接到蕭的七天工作許可證申請公文,審核至少要五個工作天,職訓局認為蕭沒有取得工作許可證就先有工作行為,疑有偷跑行為,已請北市勞工局調查。

勞工局今將調查

勞委會表示,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,若未經許可工作,雇主將面臨十五萬元到七十五萬元的罰鍰;蕭宏慈則可罰三萬元到十五萬元的罰鍰,並可「限令出境」,若查證違法屬實,會請移民署執行限令出境。勞工局表示,今天將向經紀公司大大娛樂及蕭宏慈本人進行查證。

大大娛樂負責人李明智昨聲明表示,若違反相關規定,大大娛樂願意負責,並從昨天下午三點起,不再安排任何宣傳活動,並取消五月二十一日的講座,辦理退票。李明智表示,第一次邀請蕭老師來台講座,合約是三月十五日簽訂的,十一日的記者會是講座前的宣傳記者會,向勞委會提出的申請工作許可公文已在四月十一日寄出。

衛生局解釋,拍打功是民俗調理,不得宣稱療效,蕭宏慈不是醫師,卻不斷強調透過拍打達到治療效果,藉此招來患者,也有利於書籍銷售,受惠者都是他本人,違反醫療法規定;若他持續發表類似言論,會連續處罰,最高可罰廿五萬元。

衛生局表示,本週內會將裁處書送達蕭宏慈在台居住的場所,蕭須於收到裁處書兩週至一個月繳交罰鍰。由於過去曾有外國人士違反菸害防制法,未繳罰鍰即離境,為此,衛生局已將裁處書副知衛生署及移民署。

衛生署長邱文達在立法院表示,蕭宏慈號稱曾經治療過糖尿病患者,這種強調拍打就有療效的行為,問題非常嚴重,已違反醫療法;呼籲糖尿病患者千萬不能隨便停藥,否則可能引發酮酸症,會有突然死亡的危險,也會產生很多後遺症。

2011/4/14自由電子報 / 記者林相美、廖千瑩、魏怡嘉、施曉光、邱紹雯/綜合報導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apr/14/today-life12.htm


蕭宏慈又被罰 限7天內離境


中國作家蕭宏慈才因宣傳拍打工療效,被台北市衛生局開罰五萬元,昨天台北市勞工局再以他持美國護照入境,卻從事與許可停留原因不符的活動,依就業服務法罰蕭宏慈三萬元,另外大大國際藝術公司也因違法聘雇外國人工作,罰十五萬元。

移民署則根據衛生局裁處書內容,昨也開具處分書要求蕭某七天內離境,否則強制驅離,且三年內不得再來台。

大大國際被罰15萬元

勞委會職訓局外勞許可組代理組長陳瑞嘉表示,根據外國人來台工作許可審查標準規定,曾經違法者,三年內將不能來台工作。

勞工局昨天下午由副局長張基煜召開記者會,公布對蕭宏慈的調查結果。張基煜說,雖然沒有訪談蕭宏慈本人,但大大國際事前確實並未替蕭宏慈申請工作證,勞委會是在十二日才收到工作許可申請書,所以蕭宏慈在十一日舉辦記者會、十二日上廣播節目,這些公開宣傳行為都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的相關規定,所以對蕭宏慈和大大國際藝術有限公司開罰。

勞工局說,外國人要在台灣工作,需要事前申請工作許可,到台灣後才申請,根本不可能會過,至於蕭宏慈規劃五月還要在台灣舉辦宣傳活動,仍須依規定申請。大大國際表示,目前未收到勞工局的正式通知,由於日前已發表聲明,所以不會再有進一步回應,蕭宏慈原訂十六日返美,至於是否會提前,大大國際並不清楚。

2011/4/15自由電子報 / 記者蔡偉祺、吳岳修、廖千瑩、魏怡嘉/綜合報導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apr/15/today-life9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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